Sunday, May 16, 2010

怒不可遏

又一次又一件令人既沮喪又忿怒的事:女孩子到錄音室面試。只是一份後期製作的工作,又不是擔泥扎鐵。老闆因為求職者是個女的,說幹這行日夜顛倒,下班時往往是三更半夜,怕女孩獨自回家會有危險,最後拒絕聘請她。

又是這個爛理由。看似小事一樁,但我聽進耳裡,只想爆粗、爆樽、殺人…

我不認識那個女孩,也不知道她當時的表現如何。但至少,她是被推薦去面試的。如果她不行,直接告訴她不就好了?說不適合,或者最低手的叫人回去等通知也可以。上去面試的人、希望得到這份工作的人,都已經有心理準備接受這樣的工作時間,我敢說。以人身安全做理由,看似體貼,實則她媽的太不公平。如果她是個體重一百磅、「弱不襟風」的男人又如何?

沒錯我是他媽的非常介意。我介意這個年代仍然有這麼老撚土的事,我介意一個做音樂的人原來私底下這等于腐。

滿腔忿怒,詞不達意,不過你知道我在說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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