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東西奄尖聲悶,對眼鏡的另一個要求是:鏡臂絕對不能有大logo。絕對不能!這鏡框有個非常鬼馬的地方,logo位置是可以轉動的,反過去背面就是格仔pattern。頗無聊,但有趣。東洋人對細節的追求是否已到達走火入魔的地步了?如果要數缺點,就是太重。壓著鼻樑有點不慣;原裝眼鏡袋太軟身,不能好好保護鏡框。不知道貴一倍有多的泰八郎或正義作會否有同樣問題呢。爆小姐方面,她初選的「上海灘」鏡框真的很爆:右邊鏡臂刻著「上海灘」三個銀色中文字,而且是傳統的右至左寫的!爆笑之下還是接受不了,雖然那個桃紅色很美。最後投向紫色的Marc Jacobs,一切定案。招待我們的楊先生很好人,埋單七折,好高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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