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ne 11, 2011

這是歪理嗎?

以前,出席朋友的婚禮,看著他們宜誓、簽婚書、替對方戴上指環,我感動了,眼泛淚光。多年之後,另一好友也結婚了。同一樣的環節,我衷心替他們高興,因為他們實踐了、得到了想要的。但再沒有感動了。

在中間的日子,我想了很多,例如,人是否一定要結婚,生命才算圓滿?如果婚姻並非我想要的,那我的人生是否註定殘缺?曾經問過已婚的人,他們為甚麼要結婚。回應不外乎是:這個年紀,差不多是時候了;想永遠與對方一起而許下承諾,等等……但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答案。有些甚麼是不結婚就不能做的?基本上沒有。造愛、生孩子、聯名買房子、一起生活,全部都可以。把名字簽在紙上、把指環戴在手上,其實不會帶來任何改變。有朋友說,婚後脾氣好了,不會再像以前對伴侶大吵大鬧。我說,那只是你自己想改變,所以脾氣就收歛了。如果你願意的話,結婚與否,隨時都可以戒掉壞脾氣的。

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:結了婚,應該加倍照顧對方;應該凡事忍讓、磨合;應該怎樣怎樣。我聽起來感覺謊謬:這些事,若然是真心喜歡的話,不是應該已經在做了嗎?為甚麼了等簽了名、「蓋了印」才有這種覺悟?

也有人不要得的朝相反方向想:結了婚,有了束縛,對方怎也不會(不能)離開的了。然後,關心少了,有時甚至會發展至不聞不問。世上沒有理所當然的事,婚書不是保險書。雙方的關係,必定要有所付出才能夠維持。他們身邊的,只是一個同居者罷了。

說到這裡,必有人反對,或斥責是歪理。怎麼也好,人是自由的,我們被婚姻制度耍得太久了。細心的想想,自已需要的究竟是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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