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23, 2010


看了上次的煎三文魚照片,爆小姐讚賞賣相精美。我說,如果食物配上的是全白的無印良品碟子一定更好看。奈何我很少做嘢打爛嘢,獨居多年來只弄爛過兩隻杯子,不喜歡的杯杯碟碟都無籍口更換。但事實證明話不可以亂說,剛才洗碗的時候就一箭雙鵰,那是兩隻同款不同色的迷彩印花coffee mug。棕色的從手裡滑落,砸到綠色的,像在互相殘殺一樣。身上塗了迷彩的果然好勇鬥狠,一隻失去了耳朵,一隻杯口崩了一大片,都不能用了。

好嘢!以後洗少兩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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